6月29日 調查研究小組之「工作倫理承諾書」

為了進行「開放台電原始數據,解開『缺電』爭議」調查研究,我們一星期前就開始討論如何各自簽一份「工作倫理承諾書」。

討論了一星期,字斟句酌,今天早上終於把這份「工作倫理承諾書」定稿,小組的成員各自簽名。本來打算明天 6月30日我們第一集網路直播時公布,剛才聽說立法院有人在質詢我們在做的事,那就提前一天公布。

調查研究小組各人按自己專業進行的工作方法,會等我們和台電再開會後討論確定後,另外說明。但是這一份「工作倫理承諾書」,是各人共同而且最基本的工作承諾。

看了這份承諾書,應該可以消除一些人的疑慮。

不必擔心我們會自己掌控數據和文件。因為 1.1 就清楚地說明我們的目的是,透過調查研究的過程,『推動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開放台灣電力的供給與需求數據、文件及相關資訊,以「開放資料 Open Data」 方式提供前述相關資料,並公布到以「政府資料開放 平台 data.gov.tw」為代表的相關平台,供政府各部門以及全社會公眾使用。』

不必擔心什麼洩密、個資曝光或被誰掌控。因為 1.2. 說明,我們在調查研究過程中,『會根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及相關資訊安全個資管理法令,嚴格要求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對個人資料把關。如果我發現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有洩露個資,會公開舉報並追究其責任。』

其他,請見全文:
===========================================「開放台電原始數據,解開『缺電』爭議」調查研究計劃工作倫理承諾書我參加這個調查研究計劃,為服務社會公眾,做以下承諾:1. 基本原則以及與公眾的關係

1.1. 我會用自己的知識和技能,推動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開放台灣電力的供給與需求數據、文件及 相關資訊,以「開放資料 Open Data」 方式提供前述相關資料,並公布到以「政府資料開放 平台 data.gov.tw」為代表的相關平台,供政府各部門以及全社會公眾使用。

1.2. 我在調查研究過程中,會根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資訊安全個資管理國家標準 CNS 29100」等相關法令,嚴格要求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對個人資料把關。如果我發現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有洩露個資,會公開舉報並追究其責任。

1.3. 我將以誠實和公正的立場,針對這些數據、文件和資訊進行調查研究;虚心地解釋調查研究工作內容和結果;所發表的口頭與書面報告皆有所本,明確指出它們的出處和關係。

2. 利益迴避原則以及和台電與政府相關部門的關係
2.2. 為維持調查、研究工作的客觀、獨立性,在工作期間,我本人或所屬工作單位,不承攬台電及政府相關部門之任何業務。

2.2. 在調查研究過程中,我尊重台電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如果他們配合本調查研究而做出貢獻,我會公平、公正地歸功於他們,讓社會公眾知道他們所做的貢獻。

2. 參與計劃時間
2.1. 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至九月一日。
2.2. 本計劃如需延長,我將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參與。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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