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其實不只「遺憾」 -兼回答方儉事件

郝明義快 ㄉㄚˇ台電系列之一

寫「開放台電」的結案報告,我必須使用代表研究小組的立場,書寫的人稱要用「我們」,語氣要中立平和。現在結案報告提出了,我可以用我個人的語氣來寫寫我看到的事情,還有一些經過的背景了。
 
第一篇來談談方儉。這位仁兄在「開放台電」要進入殺青階段的時候,突然不幹了,說他要離隊;不但離隊,還大不辣辣地聲明他要成立一個電力團購公司。結果他自己遭到各種抨擊、質疑不說,還連累到整個團隊。
 
我看看事後各方的問題,最有代表性的包括:方儉突然離開開放台電的研究小組,到底掌握了多少重要資料?會不會對台電取得競爭優勢,造成台電利益損害?研究小組對於方儉的離開為什麼只是表示遺憾,只表示那是個人行為? 無視當初信誓旦旦公開簽署過的承諾書,忘了團員的承諾?
 
我來回答這些相關的問題。

首先,方儉在工作期間到底有沒有看到台電什麼機密資料?拿走任何台電公布以外的資料?
 
這一點,就我們一開始就要求只看台電的開放資料而言,可以確定沒有。如果有的話,我相信台電會第一個跳出來舉報。如果台電指出方儉違規之處,我們絕對不會只說「遺憾」。
 
方儉所看到的,都是台電所公開的資料,和其他任何人都一樣。所以在資料上沒有傷害到台電的問題。
 
那方儉有沒有拿走「開放台電」研究小組的重要資料?也沒有。因為我們每個星期和台電開會前都會先開會前會,會後也檢討,並準備每周四和行政院的會議資料,以及當晚的網路直播,每個人都有備忘筆記。加上會議的原材料都是台電公布在網上,所以不存在他拿走研究小組重要資料的問題。
 
我個人在最後階段的工作量加大,主要是因為方儉沒有做他本該完成的工作,我只好根據過去的筆記逐一檢查、整理,並且追加訪問等。
 
第二,方儉將來要做的賣電的公司,是否可能和台電競爭,傷害台電的利益?
 
先來說說據我到8月4日為止所知,方儉講的「團購電力」是怎麼回事。
 
大約七月下旬的時候,方儉跟我們說他細讀《電業法》,發現不必修法也能人人都可以買電、賣電,所以他要鼓吹大家揪團向台電團購買電,同時搭配數位電表來使用電話卡一樣的「電卡」來賣電,電卡裡還設定分時電價,鼓勵大家在離峰時間用電,舒解尖峰用電的壓力。
 
方儉說他希望越多人做此事越好,因此已經和很多人講了。不只是我,整個研究小組聽了都覺得他的立意雖好,但是在我們還在進行研究工作的時候就來推這件事,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何況,方儉雖然大部份時間都說他只是點火者和鼓吹者,但有一次也把立場講得很曖昧。
 
我跟他說,既然這件事情越多人做越好,那我們就在下次和行政院開會的時候,正式提出來請台電研究。8月1日跟方儉說了後,他沒有反對,我就在8月4日和林全院長開會的時候,提出這個構想(還特別強調是方儉發現的),請台電研究,看如何鼓勵民間團購買電,以便多方受益。
 
林院長聽了很感興趣,問台電的意見。台電現場的答覆是:使用「電卡」來買電,是許多落後地區的作法,並且可能有人權顧慮。但是行政院方面也有人發言,表示這不是什麼新奇的事情,現在許多學生宿舍就有二房東在做類似的事,在便利商店也可以買「電卡」。林院長請台電再研究,下次開會再討論,而8月11日的會中也確實又討論了。(請參考開放台電8月4日的直播錄影、新聞稿及簡報Slides)
 
總之,我要說的是:起碼到8月4日我所知道方儉要做的團購電力的構想,都已經在行政院向林院長和台電說明過。台電已經知道那是什麼構想,台電要做的話,隨時可以做。並且以台電的實力,遠居優勢,不必擔心方儉或他鼓吹的民間公司競爭。因此,在這一件事情上,台電目前看來也沒有利益受損的問題。
 
再來,談談當初我們各自簽署的「工作倫理承諾書」。「工作倫理承諾書」,是高於法律之上的高標準要求。在一個法治社會裡,我們任何人有任何違法之處,都要負法律的責任,這一點不因為簽不簽「工作倫理承諾書」而有改變。因此,我們每個人簽「工作倫理承諾書」,除了要承擔一切該有的法律責任之外,還要遵守其中承諾的道德責任。
 
當初會各人自己簽署「工作倫理承諾書」,是相信每個人應該為自己的承諾負責。不過,看最後關頭方儉突然說不幹就不幹了的情況的發展,也讓我看清一點:如何看待這種道德承諾,到底是輕若鴻毛,還是重若泰山,還真的是因人而異。
 
我不知道方儉到底是怎麼看待他自己的高道德標準。
 
但現實是:8月4日我在行政院的會議上跟大家說了方儉的團購電力構想後,很意外地,當晚他就在一個外部群組寫信給我抗議,說台電絕不會做此事,『請尊重我的意見,團購電力是我的構想,我不是要「建議台電」的。現在講出來,不是打亂了我後面的佈局?』
 
方儉強調『團購電力是我的構想』,讓我意識到他的立場可能改變,他不再只想當民間團購賣電這個觀念的點火者和鼓吹者;看到他說後面有「佈局」,意識到他似乎也不只是要當別人的顧問,而是另有更大的企圖。
 
因此我回到研究小組的群組寫信請他說明,請他做利益揭露。但方儉選擇不做,寧可退出研究小組。
 
從方儉回我們的這封信中,可以看到他個人認為這樣做並沒有問題:
 
『我倒是很想知道我主張、鼓吹、布局公民電力公司有何利益衝突之有。
『不過我也不會再回應,也不會參與郝明義團隊的研究小組工作,以免任何瓜田李下之嫌。
『最後聲明一點,我方儉一生光明磊落無不可告人之事,我迴避了多少重大的利益。
『你們留點力氣去研究台電、寫報告吧,別忙著對付我。』(8月5日方儉回我要求他做利益揭露的信。)
 
方儉是如此自信「光明磊落」地說不回應就不回應,說不幹就不幹,你能怎麼辦?一個人參與如此意義重大的團隊研究計劃,還是一個他自己奮鬥三十年想要達成的計劃,卻在最後只剩十天的時候就不幹就不幹,要脫隊就脫隊,完全不顧自己這種行為會對整個研究計劃、一起努力工作的工作夥伴造成多大的傷害,要我個人說,我會說:這實在是奇葩,超出我對一個理當為自己言行負責的成年人所能理解的範圍。
 
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方儉到底是怎麼看待他自己所簽過的「工作倫理承諾書」。就團隊的立場來對外表達,我們只能說「遺憾」。
 
最後,我要說的是,方儉在最後階段突然離開,到目前為止,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研究小組本身。他造成許多人對我們的誤會和臆測,對我們發表結案報告也產生干擾,這是大家都看到的。
 
如果不是方儉,換作是其他人做這件事,我們大可以馬上聲明遭到「出賣」、「背叛」,甚至有理由懷疑他是不是最後關頭被台電給摸頭了,或甚至是長期埋伏的棋子到最後關頭出來搗亂了。
 
但是,對方儉,這些話我們說不出口。畢竟他是一個長期站在台電對面,和台電鬥爭了三十年的人。更何況,我一開始想到這個計劃的時候,首先想到要接洽的人就是方儉。如果方儉不參與,我極可能不會進行這個計劃。所以找方儉,也不能說是「識人不明」。但偏偏這樣一個啟動計劃的關鍵人物,到最後關頭的行為卻又對計劃造成如此傷害,不但出乎意料,也使我要抨擊他都難以找到適當的用詞。在這種情況下,不論就團隊的立場,還是我個人的立場,講「遺憾」反而比較可以表達大家複雜的情緒。
 
接下來,我在觀察方儉,我相信大家也在觀察方儉。
 
我期待他將來實際成立的公司真能有「公民」之實,做到台電做不到的事,並且成效對全民有益。這是他對自己造成這麼大風波的唯一彌補之道,也是他自救之道。
  
否則,將來如果他實際成立的公司和我們之前所聽說的不同,和他所謂的「公民」性質有違,起碼我個人對他不會只有「遺憾」的評語。
 
本系列下一篇:之二「《鐵面無私》告訴我們的事-從系統和管理分析查台電缺電的原因」

(圖說:有一次方儉和研究小組去台電開完會,大家一起去吃鳳城。本來應該是很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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