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台電 解開「缺電」之謎>結案報告

* 8月15日發表,9月1日修訂

前言

多年來,台灣社會一直面臨台電開出的兩分法難題:「缺電」還是「核電」。長期以來,不但糾纏於此,並且社會也因為對立而付出巨大的成本。

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長期支持核電。今年,長期支持「非核家園」的民進黨新政府上台,才不過十天,行政院長林全也繼經濟部長李世光之後,宣布因為缺電的可能而要重啟核一廠一號機,造成巨大風波,最後關頭才在「非核家園」的旗幟下踩了剎車。
我們因為看到不論哪個政黨執政,都會因為「缺電」的風險而買「核電」的單,基於缺電是全社會重視的大事,其涉及的風險又太大,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決定由民間來發起「開放台電 解開『缺電』之謎」的計劃。

「缺電」像是一頭狼。台電喊了這麼久的「狼來了」,我們希望能了解:究竟是否有這一頭「缺電之狼」?如果有,到底有多厲害?是從哪來的?台電有沒有評估過可能的危害有多大?有做些什麼風險控管?

感謝林全院長的支持,「開放台電 解開『缺電』之謎」的研究計劃得以進行。

我們的工作方法分兩個重點。

第一,我們希望透過系統分析、管理與財務分析的方法,來進行這個「解謎」的研究計劃。

第二,在「解謎」過程中,我們堅持「開放」的原則:
不接觸任何機密、個資,所有開會討論的資料,都請台電以開放資料的形式公布上網。
不要求台電另準備資料,一切以他們現有的。
每次會議都錄音、錄影。至少錄音要上網公布。

現在,經過七周的努力,我們公布結案研究報告。

1.台電的資料迷宮

長期以來,許多人詬病台電或是不肯提供關鍵資料,或者是公布的資料名實有異,造成許多討論或辯論無法聚焦,造成雞同鴨講的局面。

這是我們這次要求台電需要公布原始數據的原因。因為許多資料台電只提供自己統計或整理過的圖、表,不是讓人如墜五里霧中,就是經常有兜不攏的情況。

我們這一次有個實例說明,可以當一個推理故事來看。
在台電的網站上,有個「歷年裝置容量占比」網頁,

其中有個圖:

再生能源錯誤 1-2

按台電2015年底總裝置容量41.03 GW來算,這4.7%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就是1.93GW。

而看台電的「再生能源」網頁,「歷年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這個圖,會發現2015年底的裝置容量卻是339.06 萬瓩,也就是3.39 GW。

再生能源錯誤 2-2

可是如果到台電就我們要求的52項資料所公布的第15-1 附件資料來看,
這個數字又成了4,033,822瓩,也就是4.03 GW。

再生能源錯誤 3-2

所以,2015年底台電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出現了三個數字:圖1 是1.93 GW, 圖2是 3.39GW, 圖3是4.03 GW。這中間的出入是非常大的。(核一廠一個機組才0.64 GW)

8月9日我們向台電求證的時候,他們承認錯誤,解釋圖1的再生能源忘了加上「水力」的5.1%。加上去的話,「再生能源」就是9.8%,也就相當於 4.02 GW. 所以圖1 和圖3 可以說一致了,但是和圖2 的 3.39 GW還是有很大的差異。

台電再解釋:這是因為圖1的「再生能源」裡,計入了圖 3 所標示的「垃圾、沼氣」0.62 GW,而圖2則沒有。4.02GW減去0.62GW,就相當於圖2的3.39 GW。

這時問題來了。在台電其他網頁上都沒特別註明的這 0.62 GW的「垃圾、沼氣」是來自哪裡?台電的回答是:「汽電共生」廠商。

問題又來了。在圖3裡,「汽電共生」廠商的裝置容量,本來就在「再生能源」之外單獨列了7. 5 GW。為什麼有0.62GW要另列到「再生能源」?並且和台電開了這麼久的會,他們一直告訴我們汽電共生的裝置容量是大約7GW,現在這麼一加,汽電共生廠商的裝置容量合計成了 8.12 GW。

在台電解釋的過程裡,我們又發現了一個新問題。看他們公布的編號22-1附件,發現這個表裡有一個在其他地方都沒見過,我們也沒聽過的欄位「規劃值」。

規劃值

在這個表最底下,原先圖3裡的「垃圾、沼氣」又不再到在「再生能源」裡,單獨搖身一變成了「汽電共生」。

規劃值-垃圾沼氣的規劃值

換了名字倒罷,這個汽電共生的裝置容量是622.1 MW(0.62GW),而規劃值卻是2,065.3 MW (2.06 GW),後頭所列的尖峰時段實績發電量等數據,都在950 MW左右(0.95 G)。

裝置容量是0.62GW,台電卻能規劃 2.06GW的發電能力,最後當天的實際發電能力也達 0.95 GW?這完全是魔法了。

台電不得不又拿出一張他們自己內部使用的表,來說明他們的「魔法」是怎麼變出來的。有關他們的「魔法」,下文會說明,這裡先打住。

有人質疑我們為什麼不相信台電這麼專業的單位,為什麼要提供52項這麼多資料,為什麼要求台電提供原始數據。

我們相信,上述的這一個例子,充分回答了一切。

這次研究小組開始工作之前,就有人提醒我們,每當和台電辯論到他們無法迴避的地方,他們就說:「你不知道,我們還有一份資料是這樣的。」資料都在他們手上,當然他們永遠站在上風。

台電在太多地方遮掩、自設巧路,永遠選擇他們想公布的東西,以他們自己整理的方式來公布。因此,只有要求他們公布大量的相關資料,公布這些資料比較原始的數據,才能拆穿其中的矛盾、不一致的地方。

上述例子還有後續發展。在我們的提醒之下,台電在8月10 日把「歷年裝置容量占比」網頁改正為這樣,也就是「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佔比改為9.8% 了:

new 9.8

可是,之後,我們又在台電網站另一個「再生能源發展概況」的頁面發現,台電的「再生能源」佔比又成了 8.4%,並且這個數字還是8月17 日更新的:

8.4

因此我們又寫信給台電,請問是怎麼回事。最後,8月29日他們回信,說是改正好了,這裡也改為 9.8 % 了:

8.4改為9.8

台電光一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的數字,在自己網站上一再出問題,需要我們一再提醒才糾正,可以證明他們製造了一個數字迷宮,而結果連他們自己都走迷失了。

此外,我們經過一個多月和台電的折衝,終於在最後一次會議前把52項資料依照台電原先設定的形式公布上網。台電自己說其中有七項因為涉及機密等無法公布,因而沒有實質資料,但我們自己統計則是十一項。至於雖然有內容公布,但與我們原先定義有差異的,則當然更多。

這52項資料中,特別值得一提,請大家重視的,應該是核電後端成本及除役負債相關的資料,共有三份(1) (2) (3)。針對核電後端成本及除役負債,台電從民國97年(2008 年)之後,就沒再做新的估算。但是能公布最後一次的,還是難能可貴。

2. 與缺電有關的三個研究重點

這次研究中,從財務及管理分析缺電之謎的報告,由李宗黎會計師進行。

就系統分析的方向,我們主要有「供給管理」、「需求管理」、以及「停電風險管理」三個重點。

》需求管理落後

今天任何行業都重視客戶的需求,希望隨時掌握客戶消費及需求的變化,台電則是少見的例外。

台電的用戶分類只有高壓電用戶和低壓電用戶兩種,沒有行業分類。所以我們發現台電無法對各類別客戶的需求及其變動上下限有所掌握。
以低壓電用戶(佔總用電量的40%)來說,台電到今天還是兩個月手抄一次電表的作法,對比時代已經來到各行各業都以nano second 來競爭,其他國家的電力公司和用戶都可以即時監看用電資訊,台電實在「上古」到不可思議。

而高壓電用戶(佔60%,其中工業客戶50%,大型商業客戶10%)方面,台電雖說都有裝智慧電表,但是沒有針對用戶分類,所以與需求管理決策或內部績效考評等攸關決策之資訊,目前均無。也因此,台電也無法進行研究用電行為模式。

台電的資深主管說,他當天可以手繪負載曲線圖,和最後實際的所差無幾,但是他不知道的是:

第一,他們根本不知道當天那個負載曲線的內容是什麼,來自哪裡。(至少40%用電的低壓用戶)

第二,這樣,他們每天應對用電負載,形同只做短兵相接,而無法拒敵於千里之外,無法把負載的尖離峰差距拉近。沒法做尖離峰負載的調整平衡,也就沒法調控尖峰負載的需求。

第三,不做需求管理,每天尖峰負載的波峰及谷底的差距就會很大。差距經常高達10G以上。

另外,2012年鄭麗君立法委員曾經比對過台電歷年對尖峰負載的預測和實績,整理如下圖:(鄭麗君的數據只做到2012年,台電再把2013至2015年的資料補上,公布在這裡。

歷年尖峰負載預測

從這個圖來看,就可以看出1995年之前,台電對每年尖峰用電量的預估十分準確,和實際用電量差距甚小。但是之後就一路惡化,2001年的差距拉大到一個核四廠的裝置容量,2005年差到2個核四廠,2009年差到3個核四廠,2015年差到4個多核四廠。

所以,之前台電說沒有核四台灣就缺電,而後來卻沒發生,其中有一部份原因應該就是他們的需求管理做得太差。

而因為台電長期預測不準,今年的《長期能源方案》裡乾脆不做未來的預測了。我們問朱文成董事長為什麼取消,他的回答是:「我們內部有做,就不公布了。」

由於台電不做今年的尖峰負載預測,所以也頭一次不公布今年的「備用容量率」。

》「供給管理」中的黑箱


電的供給,應該分「發電」、「輸電」、「配電」三個環節,但這一次我們研究的重點主要在「發電」上。

台電因為是發電者,又是重視供給而不重視需求的發電者,所以在發電上各種眉角很多。但也因為眉角很多,所以製造了許多外人難以一窺堂奧的黑箱。

第一個很大的黑箱,是尖峰負載時間如果購買汽電共生業者的電,台電總共到底有多少供電能力。

台電對外經常的說法,包括對我們研究小組一直的說法,都是「台灣全部所有各種發電機組的裝置容量總和是 48 GW,其中有7GW是汽電共生廠商所有,所以台電自己全系統機組(含IPP)的裝置容量的總和是41GW。」

然而,在緊急需要用電而要汽電共生廠商支援,向他們買電的時候,台電到底可以買多少,有許多疑點。

第一個疑點,就是前一章所說的「魔法」。為什麼汽電共生廠商的裝置容量又變成8.1 GW,而其中0.62GW 的「垃圾、沼氣」機組,可以設定出2.06 GW的發電量,又實際真能發出0.95 GW的電?

經過和台電同仁漫長討論後,得出圖示如下,並得到台電確認:

8.1 汽電共生

因此汽電共生業者的裝置容量究竟是7 GW還是 8.11 GW,台電前後給我們的說法就不一。

目前法令規定汽電共生業者之發電以自用為主,售電為輔,故售電不得逾發電量之 50%。近年其發電量中售予台電部份約占 1.5GW,就台電所說總裝置容量 7GW 而言,就尚有明顯可增加之空間。若以總裝置容量 8.11 GW 而言,則更可增加。

另外,汽電共生業者可售電之50%,照我們看到的合約範本是針對全年發電量而言,但能源局主任秘書李君禮口頭上又否認。到底是哪一個,差別很大。如果是針對全年,則汽電共生業者在夏季尖峰時間可售給台電的比例就可以超過50%。

第二,台電的維修能力與情況,也是我們發現影響供電能力的一個黑箱。

每天台電所有機組的裝置容量,減有自用電,再減去大修(也就是歲修)、檢修、故障、其他限制,就會得出「系統運轉淨尖峰能力」(當天最高可發的電量)。 「系統運轉淨尖峰能力」減去「尖峰負載」(當天用電量最大的那一個小時的用電量),就是當天的「備轉容量」。「備轉容量」除以「尖峰負載」的百分比,就是「備轉容量率」。

因此,在同樣的尖峰負載之下,維修情況與能力就決定「備轉容量率」的高低。

以5月31日當天的備轉容量率低到 1.6%,因此驚動林院長來說,我們根據台電公布的資料來看,證實當天確實是有3.14 GW 的機組在大修,影響近十分之一,十分巨大。

5月31日的維修

所以,我們發現和維修相關的疑問有三。

1. 台電明知每天5月到9月是台灣用電的尖峰,本應避開這段時間維修,卻為什麼選在此時年度大修?是否在刻意製造「缺電」危機的嚴重?

5月31日那天台電的「 系統運轉淨尖峰能力」,也就是最高發電能力,是34.99 GW;那天的「尖峰負載」,也就是最高用電負荷,是34.42 GW,兩者相差只有 0.57 GW;所以看來迫近缺電,十分緊急。
 

但是,當天的大修(歲修)機組數字是:3.14 GW。這個數字佔了當天最高發電能力的百分之九。也就是說,台電那天有將近百分之十的機組都安排去歲修(不是臨時的檢修或故障),怎麼能不造成供電能力的緊張?


另,看2015年台電火力機組的年度大修時程,全部8.54GW中,五月中到九月中旬維修的有1.56GW,和全年相較,十分平均,為什麼沒有淡旺季之分?(徐光蓉教授提供)我們向台電求證並詢問原因,台電後來補充答覆在這裡,請參閱。

2015火力電廠維修時程

2,如果台電所有機組的維修壓力都很沉重,連尖峰用電的夏季都不得不排,但是看另一份表,又可發現2014 年台電許多排了維修預算,但卻沒進行的機組。(徐光蓉教授提供)我們向台電求證也詢問台電原因,台電的補充答覆在這裡,請參閱。

徐光蓉資料.002

3,近一個月來,我們每天觀察台電公布的最大供電能力,發現一到周末,就和周間相差很大。平時至少有37G 以上的供電能力,到了週末就降到35G以下,甚至可能低到32G,有5GW 之差。

台電的回答是因為機組也會傷風打噴涕,所以周末會小修。但5G不是小數。

第三,台電的V接電壓器,是我們發現影響供電能力的第三個黑箱。

V接電壓器,就是用兩具單向變壓器接起來可借單向及三向使用。這是一種便宜之計,據陳謨星博士說,這會造成電壓的不平衡,出現負序及零序電壓,使馬達效率減低,並在地上漏電。



陳謨星博士認為:核二廠二號機組的避雷器爆炸,也可能與零序電壓有關。此外,台電的機組需要頻繁維修,也可能與這些負序或零序電壓有關。

我們問朱文成董事長的時候,朱文成董事長回答台灣的高壓電戶沒有使用V接變壓器的。並且他認為核二廠避雷器的爆炸,可能是事故本身造成負序電壓。

我們向台電查證北、中、南各地各有多少具V接電壓器,佔各地變壓器的百分比例是多少?每具V接電壓器的KVA 各有多少?可能造成的不平衡有多少?台電原來答應在8月12日回覆,目前尚未。

》停電風險評估與管控

缺電造成的後果是停電。所以我們希望借由台電平時如何進行停電的風險評估與管控,來了解台電如何評估一旦有發生缺電的風險,會如何進行評估與管控。

停電原因很多,結果影響也有不同的程度。一般而言,停電可按「計劃停電」、「非計畫停電」、「可預警」、「不可預警」而分類如下:

停電四分類

這四種停電分類對用戶的影響與損害程度也不同:

停電四分類影響

因此,當我們說要研究台電是否有停電的風險評估,以及停電風險管控能力的時候,最主要是看台電是否有能力做好第一類的評估與管理,而不會讓原本應該是第一類的情況,卻無法控制地演變成其他三類情況,尤其第三和第四類,造成社會大眾恐慌的「災難性停電」,不但損害無法預期,更可能無限上綱到動搖國本、國家政策的程度。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那就應該是台電管理不當造成,而不是因為電源不足的「缺電」所造成。

經過我們研究發現:

1. 台電近年一再以各種原因宣稱「缺電」,但事實上,最近十四年並沒有「真正發生缺電」。
台電說有停電紀錄,但從來都不是發電量不足而造成,非發電系統部分所引起,而是輸配電系統出問題而造成。
總之,台電表示「因為近年沒有缺電,所以沒有缺電的損害統計」。

2. 對於輸配電系統出問題而導致的停電原因,台電只有很籠統的歸納,看不到細部分析。
由於台電尚未公布十年停電紀錄,目前只能從他們「近10年主要經營績效指標實績」( http://bit.ly/29X4aVv) 裡間接看到一些和停電有關的總歸納性數字,沒有統計分析,當然更沒有細目。

3. 看不到台電沒做「停電」原因的統計分析,當然就更看不到他們對於「停電」的損害統計。

當研究小組請台電說明過去各種情況停電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內部成本、外部成本等,台電人員口頭表示,沒有估算過。台電表示:說那些停電造成的損失太小,所以都直接從用戶隔月的電費中沖抵,沒有另立會計科目來顯示。

4. 台電不另立會計科目來顯示停電損害的內、外部成本,呈現了相當嚴重,值得注意的問題:

a. 台電是經過ISO 9000 驗證過的企業,按照ISO 9000組織必須符合法令規定的要求,台電必須提出停電因應的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書(SOP),也必須做停電造成的內、外部成本分析。(外部成本包括工商、民生損失,甚至國家安全,醫院病患等生命財產的損失,甚至無形的民怨對商譽損害、對政府信任降低等。

b. 台電如果不把停電損失另立會計科目來顯示,而只是直接從用戶隔月的電費中沖抵,不只失去管理上的衡量指標,也不合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的規定。
台電公布的第五項資料裡雖然有因為停電而扣抵用戶的電費標準,但是因為沒有另立會計科目來顯示這些賠償用戶的損失金額,所以形同沒有紀錄、統計資料來證明、追蹤比較台電對停電風險的控管。

台電不只是欠缺對停電風險的評估與管控,比較更值得注意的是上級主管的心態。

當台電的主管聽說研究小組對停電的四種分類之後,第一時間的反應是:他們只做兩類。另有高級主管提到停電,首先講的是紅綠灯沒有電、醫院沒有電的嚴重情況。

而事實上,如果不合理地進行停電的風險評估與控管,則停電很容易被危言聳聽而畏懼過甚。而損害評估不做,限電就不會認真推廣。如果台電當真認為台灣有缺電的危險,那麼在這方面的表現是很有待努力的。

3. 狼與黑手

去年媒體報導「吉興官派董座 陳立誠擁核大將」,內容提到這家公司因為長期承攬台電的業務,而被立委及媒體報導「派遣到台電人員涉入花酒及收賄洩標弊案,立委批評吉興因『吃穿幾全靠台電』,在外大打擁核旗幟。」(請參閱這裡。)

這個報導讓我們對這一家公司很感興趣,想了解他們和台電的關係。因此訪問朱文成董事長的時候請教他,得知他們還有中興、泰興等顧問公司。

我們決定先從吉興工程顧問公司來了解其背景。

我們先查到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部與財政部資料

發現佔股75%以上的大股東是財團法人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

(註2)

查這個基金會的背景,是中興工程顧問社所捐助成立的,主管單位是教育部。(註2)

中興工程顧問基金會

同時,我們也查到,另外一個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佔股達99%的大股東,也是中興工程顧問社。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部與財政部資料

我們再查中興工程顧問社,股東組成看不出來。但是可以看到負責人姓「施」。

中興工程顧問社-經濟部與財政部資料

再去中興工程顧問社的網站上看,卻看到這位施姓負責人是:

10 施顏祥

如果再看看歷屆董事長,則可以看到:

9 卓士昭

8 蔡勳雄

7 張家祝

6 林陵三

5 蔡兆陽

4 李樹久

4 張斯敏

3 程禹

2 陳蘭臬

1 顧文魁

由中興工程的創辦人顧文𣁽還辦了一個合資的「泰興工程顧問」,我們再去查,發現這家合資公司的董事會已經不知何時變成全然外國人了。

這些工程顧問公司在做台電的什麼生意呢?

很多,都和電力工程有關。但最值得我們注意的,中興工程,就是核四廠。吉興工程,是核四廠增設120千瓩氣渦輪發電機組。(泰興工程,則是核一廠用過燃料棒的乾式貯存。)

中興核四

吉興的核四

泰興與核一乾式貯存

台電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主管國家經濟發展、能源發展的經濟部部長、次長都是台電的最高長官,結果這些前任、未任、甚至現任的長官,都去擔任承攬台電電力工程業務的控股公司董事長。

以卓士昭為代表,他在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經濟部次長,就從2013年5月到2014年1月同時擔任中興工程顧問社的董事長。



我們把這些公司之間的股權關係,對台電包攬業務的主要項目,以及中興工程顧問社歷任董事長姓名及時間列表如下:

中興集團

註2: 本圖所寫各單位的持股比例,均為該法人代表在董事會裡的持股總數佔該董事會所有成員總持股數的比例。

看到這裡,我們可以明白許多事。
過去這些歷任政府高官一再呼喊沒有核能台灣就要缺電,沒有核四台灣就要缺電,原來並不是為了台灣的能源發展著想,而是為了他們曾經、正在、即將去當董事長的單位的業務著想。真正把「核電」和「缺電」兩分對立,在能源立場上把台灣社會兩分對立的,他們脫不了干係。

官箴敗壞,莫過於此。
禍害之大,莫過於此。

我們也明白了台電為什麼敢為所欲為。

之前我們有一件一直想不明白的事。監察院早在二○一二年就審議通過糾正案,指出核研所在那之前三年間承包台電及其相關基金會共四十四件,總計八億元以上計畫,而經濟部、台電、原能會、核研所等幾方之間的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 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可是第二年核研所照樣承攬台電的業務。

最近我們訪問朱文成董事長,還特別問他上任後怎麼面對這種事。朱文成輕描淡寫地說:「我們還是該相信核研所的專業,並且他們有人啊。」

台電的歷任董事長為什麼連監察院的糾正案都不放在心上?原來是因為經濟部的高層長官在罩他們,原來是經濟部的高層長官曾經、現任,或將任的公司要承攬台電的核電業務,要建核四。

現在我們也可以明白核四為什麼一定要「封存」而不是廢止了,為什麼今年預算被刪五億元台電也甘之若飴了。因為核四存在,他們才有業務可以給他們的「長官」們。

同時,我們也可以想像,為什麼台電,以及其上司能源局的無法無天了。

7月21日,我們在和林全院長的會中指出:根據「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第四條,「電能供應事業預期電源不足時,應於當年三月底前就該年可能發生缺電之期間及缺電量,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之。」
既然按照法令,每年電源如果有預期不足的時候,台電應該在當年三月底前就應該就當年「可能發生缺電之期間及缺電量,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之。」
那台電為什麼要到今年五月底才開始發出這麼多「缺電之狼」的警訊?

當著林院長的面,能源局官員立即回答:一年只做一次,那是過時老舊的規定,現在他們已經要求台電做每天藍黃燈的警示,每一天都可以了解。

事實上,這個說法是荒唐的。首先,惡法亦法,既然法令規定在那裡,怎麼可以不遵行?第二,每年三月底要你做的預估缺電報告,如同公司預估全年資金需求的缺口,這和你每天看現金流水帳是不一樣的。下次會議,當我們指出這種說法的荒謬時,台電和能源局也終於承認他們回去查過,確實有這個規定。
能源局本來是台電的上級督導單位,但是看起來卻像是幫台電在圍事的小弟。台電和能源局如此視法令如無物,說他們「無法」應不為過。

再來說說他們的「無天」。

從6月29日第一次和台電開會,我們就要求台電把每次會議錄音並公布上網,此事並且在6月30日林全院長主持的會議上,經林院長和台電確認執行。

但是到7月5日我們去和台電開會的時候,台電堅決不肯錄音,視上次林院長的指示如無物。還不只如此,到7月14日與林院長開會時,現場仍有一位台電同仁強辭辯解。那天是颱風夜,林院長幾近動怒訓斥。
那天之後,雖然台電同仁終於遵旨辦理了,但是他們膽敢連行政院長都抗命,可以稱之為「無天」。

另有一次會議,我們指出一個問題:如果台電沒有依「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而間斷供電,或不報請核准而停電,造成社會的恐慌,甚或動搖國本或國策,依《電業法》第108條規定,台電負責人要受罰,但是罰則是微乎其微:「處三百元以下罰鍰」。

台電的負責人一方面肩負國營壟斷事業,為全社會保證供電的重任,但另一方面如果因為各種原因而造成間斷供電,或是無預警停電,卻只負擔「處三百元以下罰鍰」的法律責任,權責是否不相稱?

因此我們以這個問題請教當時的台電黃重球董事長。黃重球現場的回答是:「有問題也是歷史原因所造成。叫我付的話,三百元也嫌多。」

黃重球說的「歷史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這個歷史原因大到讓他覺得如果出了事,他連三百元的責任都不想負?如果台電的董事長都這麼想,其他下面的人又是什麼情況?
把台電算作公司也好,公家單位也好,這樣要誰才能領導?誰才願負責工作?

不只如此。

林全院長還必須注意一件事。注意這個至少經濟部之內盤根錯節的核電利益集團,到底影響到他多大。

我們一直好奇台電及主管台電的一系列官員,就5月31日的「缺電」之說,到底拿了什麼資料給林院長看,讓林院長決定考慮重啟核一廠一號機。

我們問過林院長。他說他們只給他看了四張紙,他也很樂意讓我們看看那四張紙來研究。由於其他官員說涉及機密,而我們又堅持看公開的資料,所以沒能看。

現在我們的研究已經證明,起碼5月31日那天備轉容量率緊張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有3.14GW 的機組大修。這些主管台電的官員,從能源局長到經濟部長到政務委員,為什麼不是質問台電為什麼要在尖峰用電期排這麼大規模的大修,反而是要鼓動林院長去啟動核一廠一號機?

新政府剛上台的政務委員和經濟部長到底是怠忽職守,還是才上任十天就已經受既有的文化影響了?

此外,台電和中興、吉興這一類單位的業務來往內容,以及台電支持特定擁核學者、媒體的金額和內容,也該公開,接受社會公評。

從我們剛開始「開放台電 解開『缺電』之謎」,就一直有媒體和網上的人主張林院長交由我們來做這件事是錯的,正解應該是回到經濟部,交由經濟部來調查。

現在我們至少在這件事情上可以證明:我們做到了經濟部不可能做到的事。

4. 結論


現在我們知道,台電的缺電之狼,原來至少有十頭。

  • 不做需求管理,
  • 尖峰用電時段可以向汽電共生業者到底買多少電的黑箱,
  • 各種維修作業問題的黑箱,
  • V接變壓器造成的漏電問題,
  • 死守核電,不積極推廣再生能源,
  • 不知有計劃地進行停電風險評估與控管,
  • 對(核能以外的)重大機組的更新和商轉時間不知緊盯督促,
  • 政府上級單位仍然沒有明確的能源策略,而交由台電 一個執行單位來做超出他們能力範圍的事,
  • 經濟部和原能會模糊甚至破壞與台電的上下關係和倫理,自失督導立場,
  • 長期盤踞在經濟部之內的利益集團的影響。

「開放台電」研究台灣到底缺不缺電,有短期和長期兩個重點。

就短期而言,就是以5月31日發生的事為焦點,來看是否有缺電危機。結果如我們前述第2章與第3章所說,那主要是因為台電自己安排了百分之九的機組去歲修,才造成供電吃緊。這也是上述「各種維修作業問題的黑箱」那隻狼在作怪。所以解決了這條狼,不要叫它再犯,就可以防止短期再有類似的問題。

長期是否缺電,要看我們如何對付這十匹狼。如果我們任由這十頭狼繼續存在,那可以說,我們不但可能缺電,並且台電根本就會成為一個製造缺電的機制。上述講的每一頭狼,都會不斷地發嚎叫之聲。

我們不但可能缺電,還可能面臨更惡劣的災難。

但是,相反地,如果政府決心走另一條路,則又會是另一番景象,

  • 台電做好需求管理,
  • 台電在尖峰負載時段從汽電共生業者那裡取得最大的支援,
  • 台電做好合理的維修,尤其避免尖峰時期大修,
  • 台電解決V接變壓器造成的漏電問題,
  • 台電擺脫被核電綁架的思維,並積極推廣再生能源,
  • 台電及早並有計劃地對社會進行停電風險評估與控管,
  • 台電準時甚至及早把(核能以外的)重大機組的更新並商轉,
  • 政府上級單位要有明確的能源策略,並協助台電進行需要的轉型,
  • 經濟部和原能會把握好與台電的上下屬關係和倫理原則,善盡主管機關之責,
  • 政府從根清理盤踞在經濟部、原能會之內的黑手,不讓舊的黑暗勢力再把手伸進台電。

那麼我們就會正視核電的問題,不但短期的調度不會成問題,並且即使剩餘的所有核電廠提前除役也是可以努力的事。目前核電廠每天總發電量不過佔10% (5月31日)。

過去那些和台電不清不楚的政府高官不是一再說:核一、二、三不夠,還要加核四,少了核四都不行嗎?怎麼現在不但沒有核四,核一廠一號機和核二廠二號機也不動的狀態下,核電只佔我們電力10% 也沒問題?

這是一個我們應該可以努力解決的問題,開展一個美好的未來。

台電的整體問題+核電幫

這個圖裡,白色的是台電本身的問題。藍色的,是屬於政府需要解決的問題。任何地方與行業,本來都不免有利益團體的涉入,但是在台電的例子裡,最諷刺也最可悲的,是主管的經濟部成為利益團體的一體兩面。

台灣社會現在需要的,不只是台電的自由化。
台灣社會現在需要的,是一次能源政策的轉型正義。
十六年前,民進黨政府第一次政權輪替時,曾經有機會進行能源政策的轉型正義,但是沒做。甚至2001年核三廠全黑事故時還為之遮掩。

十六年後,民進黨政府再次政權輪替執政,並且國會也單獨過半。這是民進黨政府再也不能錯過的一次機會,也是責任。

蔡英文總統說,她要提出「核廢料儲存在蘭嶼的決策真相調查報告,以及核廢補償原則」。要做到這件事,非得有一次能源政策的轉型正義不可。

民進黨政府在急著追究國民黨的不黨產時,請不要忘記:進行能源政策的轉型正義,對這個社會的影響和意義會只多不少。

所以,最後我們要對各方對出一些建議。

首先,是對林全院長。

感謝林院長,讓我們有這個機會,在這個關鍵的時刻,可以為自己的社會做這一件事。
林院長期待我們打開政府官員所沒法打開的一些黑箱,我們打開了。現在,是林院長展現魄力收拾這些問題的時候。

第一,清理經濟部與利益團體的牽扯,前一章我們已經說了。萬事莫過此事重要。

第二,請繼續監督台電的改革。除弊上,請台電公布六輸民國89年7月的六輸配電可行性報告。民國98年10月七輸配電可行性報告。興利上,至少請督促台電推動我們已經簡報過的數位電表,並參考現在就已經有的7-11 學生團購電力辦法。
第三,核二廠二號機避雷器爆炸事件,請親自了解。同時,今年十一月核二廠一號機燃料束退無可退之時,請不要加蓋裝載池。那是把太平門塞住之後再加鐵窗。
現在核二廠一號機實際發電量佔總發電量之比,才不過3%。(5月31日)完全不值得冒險。
核三廠今年問題持續,媒體也持續關注。我們問朱文成董事長有何可以改善之處,他的說法是那些事情沒什麼大不了,只是發生在核電廠內,才引媒體注意,發生在火力電廠,就不會有人理會。
請不要忘了,2001年民進黨政府是如何面對過核三廠全黑的危機。

第二,是對《電業法》修法相關的各方。
我們認為台電需要自由化,也認為《電業法》需要趕快修。但我們也認為不能急中生錯,需要謹慎以對,不論就能源政策、中央及地方的參與、台電本身適當的處理,需要更透明而完整的討論。

第三,是對台電大部份同仁。
對台電應有的改革,以及《電業法》的修法不需要排斥,勿須被有心阻隢改革者所利用。
目前在核電廠工作的同仁士氣低落,不知為誰而戰,台電同仁應該協助他們不要再受核電幫利益集團的操控,光榮而安全地退役。

第四,是對企業。
企業界請打破迷思,不要相信「廢核電應該像開車,不能急轉彎」這種話。事實上,如果你知道核廢料無處可去的危險,你應該想的是:「失火的房子,一秒都不能多等。」
何況,今天所有核電機組的發電量,只佔10%。 (以5月31日為例)
請參考一下Apple怎麼做綠能。在台灣電力吃緊的情況下,企業應該自行擔負一些責任。請看鴻海在深圳如何配合Apple 建立0.4GW 的太陽能電廠。
鴻海在對岸可以做這件事,在台灣應該也可以做這件事。台積電,也該學學Apple是怎麼善盡社會責任。
享受國家那麼多低稅條款的大企業,應該不只是買一些綠電的度數而已。

Apple 與鴻海的綠能

第五,對社會大眾

請支持政府對能源政策的改革。我們不能再陷在「核電」與「缺電」兩分的掙扎之中。我們已經發現這些兩分法其實都是那個巨大的核電黑手集團所造成,就不要再被他們綁架。

陳謨星博士居住美國德州,德州是全球發展風力的代表地區,陳博士曾參與發展。2003年他應邀去對岸訪問半年,協助對岸發展風力,之後也來台灣提出發展離岸風力的建議。十三年後,對岸的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已經發展到145GW,而我們只有0.29 GW。風力發電是再生能源中可以最低成本的,加上陳博士認為澎湖有全世界最好的風,可以把台灣建設成全世界風力發電的先驅與典範。台灣沒有核電,也沒有缺電的風險,沒有核電,還可能有更便宜更安全的電。

我們可以告別「核電」與「缺電」兩分的時代了。太久了。
我們需要開始新的時代。

感謝林全院長
感謝研究小組、監督團的所有成員
感謝所有協助、支持我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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