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記者會附件之二:7月5日與台電會議紀錄

「開放台電」與台電會議紀錄

時間:2016年7月5日 13:00 ~17:50
地點:台電 2201會議室
出席人:
台電/ 黃偉光、籃宏偉、法務黃姓人士及其他同仁
能源局/李君禮主秘
開放台電/方儉、李宗黎、林蕙真、陳季芳

經過:

1.    13:00 調查研究小組方儉與陳季芳準時到台電,進入2201會議室。台電說樓下有其他人士也要求進場,須待能源局主秘李君禮做主,才能決定如何開會。


    2.    14:15 李君禮到場,表示台電是主人,應由台電決定是否讓樓下其他人士進場。台電又來回請示此事,到15:30 決定其他人士也可進場,由籃宏偉等人下樓帶其他人上來一起開會。


    3.    籃宏偉回來表示樓下其他人已解散,無法邀請上樓。



    4.    16:08 開始開會。台電方面的主持人是黃偉光。本來照上次會議的結論,這次會議的重點應該是請台電用自己的語言說明五十二項資料名稱,以及機密的分等,由此開始討論,但台電列出另外四個主題。

    5.    台電所列第一個主題是針對本次會議錄音是否合法。6/30 林全院長在會議中曾指示台電對每次會議錄影、錄音。台電可另行考慮是否公布錄影,但錄音需要公布。但台電黃姓法務人員以個資法為由,不肯進行6/30 林院長要求的錄音。該黃姓法務人員不肯透露自己名字,並要求台電到現場的人,除調查研究小組上次已經認識的人之外,都不得透露自己姓名。

    6.    調查研究小組李宗黎、林蕙真到達會議室。李宗黎詢問:台電如果決定不錄音,是誰的決定。在場的人最後回答是「台電公司」。

    7.    台電所列第二個主題,就 6/30 會議所要求的 ISO 9000內外部 稽核報告,說不清楚其與 Open data的關聯,不肯公開。詢問是誰決定不公開,也回答是「台電公司」。

    8.    台電所列第三個主題涉及 52項資料清單「交流」,但沒有提供由他們自己語言所整理的各項資料名稱,也完全不說明其中是否有什麼項目涉及機密。並質疑這些資料與調查「缺電」有何關係。詢問由誰決定不照上次會議紀錄進行討論,也回答是「台電公司」,不肯透露是哪個治理階層。

    9.    台電所列第四個主題,是在 6/30 與林院長會議時所同意的請會計處同仁與李宗黎、林蕙真兩位討論。李會計師初步了解了成本會計作業概況。

    10.    17:00 能源局主秘李君禮因為經濟部有會離開,請會議繼續,等他開完會再回來。但李君禮一走,但台電黃偉光宣佈因為「窗口」不在,就阻止會計處的人繼續討論。李宗黎詢問是誰決定停止會議,黃偉光回答是「長官」。李宗黎追問誰是「長官」,黃偉光說是李君禮主秘。李宗黎要求黃偉光跟李主秘再確認。


    11.    黃偉光與李主秘通完電話,同意會計處同仁再與李宗黎、林蕙真兩位討論。 但一要深入討論,會計處同仁也要回答時,但黃偉光及台電其他與會計處無關的人員就示意制止。大約半小時停止。

12.   17:50 散會。  


7月11日記者會附件之一

7月11日「開放台電」記者會 附件一:

Q:這個計劃和調查研究小組是怎麼產生的?

A:這個問題由本計劃聯絡與協調者郝明義以第一人稱回答:

一,林全院長上台後,基於「缺電」壓力而企圖重啟「核一廠一號機」引起爭論後,我找方儉討論如何打破「缺電」和「非核」兩分法的思維,因此決定針對「缺電」這個焦點,設法解開台電到底是否缺電的謎團。

二,我找方儉討論,是因為他不但早年當記者的時候就和台電打交道,後來他具有企業品管專業訓練等背景後,曾經在1998到2000年之間為經濟部執行Y2K專案的時候,兩年間系統化地培訓台電人員,協助專案管理,以及稽核確認台電各部門Y2K整備工作,最後安然渡過Y2K,並獲國營會頒獎,是我認識的對台電具備分析能力的不二人選。

三,但是要和台電一起實際工作,需要人,也不能太多,應該有個有效的規模和架構。所以我設計「調查研究小組」、「調查研究監督團」和網路上公民參與、監督的三層工作架構。「調查研究小組」第一線實際工作;「調查研究監督團」則提供意見、協助與監督;公布上網的進程和內容,則受全民監督與協助。

四,在鎖定追查「缺電」的主題時,我們決定用財務和管理兩個切面來進行,尤其對一般社會大眾,從財務、管理的切入點是比較容易了解的。所以我問方儉需要什麼樣的工作伙伴,他說需要會計師和數據專家。那我就聯絡我在這兩個領域的朋友,也是我認為一流的專家。一位是我的大學同學,她有工作在身,因此推薦了會計師李宗黎,李會計師在台大教學三十年,卓有聲譽之外,最重要的是我信任我大學同學介紹的專家。數據專家我先找唐鳳,但是她說有人在這個領域比她還熟悉,因此她推薦了我數據分析專家李慕約,我對唐鳳的推介也完全相信。調查研究小組裡邀請陳季芳,是因為他是資深社會記者,對社會事務有樂意參與的公義感。並且他觀察敏銳又善於記錄。在調查研究過程裡可以是記錄者,也是報導者。

五,第二層「調查研究監督團」,我邀了陳謨星、劉黎兒、王塗發、徐光蓉四位。陳謨星,是電機與能源學者,國際電機電子工程學會院士,為多家電廠擔任顧問。 劉黎兒是旅日作家、資深記者,長期注意台電業務,有很犀利的眼光。王塗發,台北大學經濟學研究所所長,台灣環保聯盟總會會長,曾任台電董事、立委、行政院顧問。 徐光蓉,臺大大氣科學系教授,國際組織REN21 資料提供者。曾任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委員,現任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 另外邀了兩個團體代表,尚未見回應。一旦個人同時具有團體代表的身分,那麼該團體我就不再多邀請。

六,我認為最能發揮力量的,還是第三層,整體社會的參與和監督。調查研究小組可以說是代表社會向台電要求公開資料,所以我們一切作業都公開、透明,向台電要求資料就請他們直接公開,機密和涉及個資的資料就不碰。總之,希望社會各界的人一起來使用台電公開的資料,分析、解讀台電的資料。所以我們也把自己的調查研究小組稱之為 1.0 版調查研究,然後請社會共同參與,形成 2.0 版調查研究。

七,我自過去兩年因為關切核電相關的議題,而投入編輯一套和電與能源議題有關的書,又因為工作過程而對台電封閉資料與數據有深刻感觸,所以即使相關經歷不深,但不揣冒昧來扮演這件事情的聯絡和協調者角色。

八,至於未來如果要新加「調查研究小組」或「調查研究監督團」的成員要如何決定,我一開始就建議,「調查研究小組」和「調查研究監督團」的首批成員既然到位了,那就應該以讓他們順暢運作為最高原則,所以要不要加入新成員,都應該尊重目前成員的意見,看如何對他們的工作最有利、最有幫助來決定。我的建議,也為他們所採納。